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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博士后招收公告

2024-03-19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8月。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17年体育学学科获批天津市一流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2021年体育学学科获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计划建设学科;2023年人工智能与竞体科学训练获批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

学校具有国际一流的硬件设施。2017年11月,我校整体搬迁至团泊新校区,新校区总投资47亿多元,占地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8.86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教学和科研设施。学校拥有全国首批国家体育总局、科学技术部“天津体育学院中国女排精神科普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竞技运动心理与生理调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运动生理与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天津市体卫融合与健康促进重点实验室列入新一批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筹建名单,“学生体质与身心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全民体质与主动健康”等多个天津市创新智库。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排球学院、中国棒球学院、中国柔道学院等国字号运动项目学院的引领作用,推进运动项目学院化。联合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共建“体医融合示范中心”,联合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等体育上市公司成立“体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联合青海民族大学成立“高原体育与健康促进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大学科技园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学校还与天津大学合作共建了全国首家“智能体育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高度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为全面加强博士后培养工作,做深做强高层次人才“蓄水池”,现诚邀全球优秀人才加盟天津体育学院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相关工作,共同谱写体育强国建设事业新篇章!

一、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由学校各教学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在站培养,以承担教学、训练、科研任务为主,作为师资储备和培养的博士后人员。

2.学科博士后。由学校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在站培养,以承担学科建设、科研任务和人才项目研究为主的科研博士后人员。

二、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近五年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高水平期刊论文或取得相当水平科研成果。

4.原则上不接收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在站时间和薪资待遇

1.在站时间

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

2.薪酬待遇

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博士后人员(以下简称“全职博士后”),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超业绩奖励,基本年薪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保留津补贴、奖励性绩效、五险一金(包含单位及个人出资部分,其中外籍博士后不享受公积金)。基本年薪(税前)分为22万元/年、25万元/年两档。超业绩奖励不超过基本年薪的10%。

3.其他待遇

享受学校提供的办公、图书资料、数据库、实验室等便利条件。全职博士后提供租房补贴1.8万元/年。

4.在职博士后人员不享受校内薪酬福利。

四、招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博士后申请人员根据自身专业方向、条件和意愿联系合作导师,经合作导师同意后,申请人提交个人简历、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专家推荐信2份,留学归国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1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

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证书、著作等)和科研计划书。

(二)资格审核

二级学院根据申请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成果佐证、博士后进站书面申请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报博管办。

(三)进站考核

经博管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向博管办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按照全国博管会要求,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站,注册填写内容,在线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博管办采用考核、答辩、面试等形式择优招收。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职业道德、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研究思路等。

(四)体检

申请人在国内三甲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

(六)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校博管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进站报到手续,并签订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体育学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天津体育学院行政楼213室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2-68569113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全年有效,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天津体育学院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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