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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简介

2018-09-13

       根据《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天津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天津体育学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与天津体育学院监察室(简称监察室)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
       天津体育学院纪委监察室按照《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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